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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参加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认定的路径与科目组合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量:

内容摘要:除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外,既往证券考试科目、其他职业资格或资产管理经历能否用于资格认定?文章在梳理历史规则演变的基础上,依据原文所述2022年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定,归纳一般从业人员、各类型基金管理人高管和股权创投高管的考试科目、特定资格、管理经历及后续培训组合,并提示资格认定委员会模式已不再执行。文章适合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理解原文时点下的注册路径,具体办理仍需结合后续有效规则核对。


除了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以外,还有哪些方式可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是否有效沿用?


究竟哪些证券从业考试科目的成绩可以用来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这些问题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尤其是在当下,因为疫情等缘故,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开放频次减少,所以,大家开始关注其他能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方式。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是个体合法展业的前提。


结合现行规则和实践经验,我们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以前


此前,在私募基金领域,基金从业资格的特殊取得方式,主要规定于中基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已废止)以及《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7〕100号,已废止)。


根据上述几项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前,除了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外:


1.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在具备一定条件(即最近3年管理资产年均1000万,或已通过证券/期货/银行/特许金融/注会/司法/资产评估,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等)下,只需考取基金从业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一”),即可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2.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且年均管理规模1000万以上,或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相关机构任职,或已通过证券/期货或境内外基金/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相关资格的,可以认定具有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3.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可通过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4.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已通过“《证券市场基础》+《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证券发行与承销》”,可以直接向中基协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如在2015年12月前仅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则在通过科目一后,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其中,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模式适用的人员非常有限,主要为具备特定从业年限或工作经验的私募股权/创投行业、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经济社会管理单位、科研院所的相关高级管理、高等职称的人员,并且,申请时还需特别准备行业知名人士的推荐材料,最终由中基协的理事(不含非会员理事)、监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小组评审后通过官网公示。据统计中基协官网公示信息,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间,中基协共计发布过十九批名单,合计资格认定人数近两百人。


此后,2019年7月,中基协发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中基协字〔2019〕348号),专门就证券从业相关科目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问题进行进一步说明,提出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考试的,需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由所在机构向中基协申请资格注册;如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则应补齐近两年30个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现在


相关规则几经演变,直至2022年5月,中基协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其中附件3《关于实施<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规定》”)改变了以前的部分规则,对现行认定基金从业资格的具体方式和适用人员进行了更新和细化。


除了正常考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券=科目一+科目二;股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之外,其他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方式,按照《实施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及《实施规定》之附件2《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认可情形对照表》的最新要求执行:


1. 【全部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30学时/证券投资基金+科目一+30学时】全部基金从业人员适用:


1)《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向中基协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


2)科目一+《证券投资基金》+向中基协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

2. 【全部高管=科目一+特定资格/条件】全类型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适用:


1)科目一+证券/期货/银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


2)科目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产评估师资格;


3)科目一+担任境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


4)科目一+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3. 【股权高管=《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30学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适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向中基协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早年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由中基协的资格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的方式已不再执行。


本文作者:孙名琦  张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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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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